为表彰激励
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
成绩突出、贡献卓著
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
优秀科技工作者
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
市人力社保局、市科协
市科技局和市国资委
日前启动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
将表彰先进个人100名
和先进集体10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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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参与评选的科技工作者或团队,应在“四个面向”和社会服务等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 比如,紧跟科技发展大势,对标一流水平,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、科学理论,开辟新方向、探索新路径,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; 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,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,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,形成新技术、新标准、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; 围绕大国重器、装备制造等重大工程领域,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、重大装备制造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重大发明创造等;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突破一批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,在医疗救治、生物与新医药研发、中医药、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、生物育种、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; 为乡村振兴、共同富裕、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。 同时,科技工作者或团队的上述工作,应当主要在渝完成,应重点聚焦服务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,以及我市“416”科技创新布局和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需求,产生显著成效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 此次评选的推荐对象应为中国籍,在渝在职工作;科技工作者团队70%以上成员应为中国籍,其中团队负责人应为中国籍。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、我市创新争先奖的个人或团队,不再重复授奖。包括已获得过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,不作为团队负责人被推荐;已获得过创新争先奖团队奖的负责人,不作为个人奖被推荐。此外,个人不同时作为个人奖和团队奖负责人被推荐。 此次评选可由市级部门、区县(自治县),或者中央在渝企业、在渝军队院校和企事业科协、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等推荐。经过推荐、初审、复审和市级公示后,由市人力社保局、市科协、市科技局、市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,对评选出的“创新争先先进个人”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,对评选出的“创新争先先进集体”颁发奖牌。 其他有关参评的详细情况、附件表格请点击查询!